实训管理
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2-10-19
作者:实训中心
发布者:实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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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校内实训基地是进行教学、科研和社会科技服务的重要场所,安全工作是进行实训教学的重要保证,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。
(二) 校内实训基地要定期全面进行安全检查,实践教学和科学实验要有安全措施。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,相关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
(三) 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熟悉相关内容、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。
(四) 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,严禁带电作业;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训基地。
(五) 严禁学生单独操作大功率用电设备及高压电,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;移动电气设备,必须先切断电源;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。
(六) 校内实训基地应配有消防器材,周围不得堆放杂物。按保卫科要求定期检查,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。
(七) 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,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,令其停止实训,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。
(八) 下班前,相关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。
(九) 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,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,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处理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学校和保卫科,并保护好现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