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管理
实验(实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2-10-19
作者:实训中心
发布者:实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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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为确保实验(实训)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,实验(实训)人员应该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
(二)实验(实训)室要定期检查安全情况,并组织实验(实训)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、法规,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。
(三)各实验(实训)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,并应该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(四)实验(实训)室使用易燃、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。
(五)实验(实训)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。
(六)各实验(实训)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。双休日、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(实训)应经实验(实训)室主任同意方可进行。
(七)保证实验(实训)室环境整洁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
(八)未经实验(实训)室工作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许随便动用实验(实训)室的仪器设备。凡使用贵重、大型精密仪器或电器设备时,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,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。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,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,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。
(九)下班后和节假日,要切断电源、水源、关好门窗、保管好贵重物品,清理实验(实训)用品和场地。寒暑假做好实验(实训)室的通风和防护,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。
(十)对违反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或被盗案件发生时,要保护好现场,并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。